学党史·守纪律·树新风 (第五期) ︱ 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诞生记
来源:集团本部 浏览次数:23149 leyu乐鱼在线(中国)官方网站:2021-06-07

“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,三大纪律八项注意,第一,一切行动听指挥,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……”这首脍炙人口、旋律欢快的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被誉为“红色经典第一歌”,自诞生以来久唱不衰、延续至今。

但你是否了解歌词中吟唱的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最初是什么模样,是否能说清它的发展历程呢?从最早的雏形到作为命令被固定统一,它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,前后跨越20年的时间。

1927年在江西荆竹山首提“三大纪律”

1927年秋收起义后,毛泽东率领工农红军向井冈山进发。上山之前,正值当地红薯收获的季节,由于有的战士纪律性不强,肚子饿了就顺手挖吃了老乡的红薯,老乡对此颇有意见;有的战士行动散漫、不听指挥,打土豪没收的东西不交公,塞入自己的腰包。

偷吃一个红薯事小,损害群众利益事大。于是在部队出发前,毛泽东在江西茨坪荆竹山“雷打石”前向部队讲话,要求大家一定要和山上的群众搞好关系,还郑重宣布了三大纪律:第一,行动听指挥;第二,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;第三,打土豪要归公,这也成为中国工农红军“三大纪律”的雏形。从建军之初,“纪律”就是一个始终不离左右的关键词。

 

1928年“六项注意”在遂川应运而生

1928年1月,工农革命军占领遂川县城后,以“宣传队”开展宣传活动,还派人下乡领导贫苦农民打土豪。其间,也有些人把商人、小贩的货物没收了,甚至把药店里称药的戥秤也拿了。毛泽东进城后不断找群众谈话,了解群众对部队的意见,发现了不少问题。为了解决部队存在的纪律和作风问题,毛泽东于1月25日在遂川李家坪向部队宣布了最早的“六项注意”:上门板;捆铺草;说话和气;买卖公平;借东西要还;损坏东西要赔。

 

当时部队的生存环境比较恶劣,部队在南方行军,晚上露营时常常借用老百姓的门板当作铺板,用稻草作为铺草。但是有的战士借了老百姓的门板和稻草没有主动归还,睡过的地方也没打扫干净。各家的高矮门板大小不一,部队撤离时如果不物归原主,一大堆的门板就对不榫,因此规定上好门板、捆好铺草再离开。

通俗易记的语言、具体细致的规定,让“六项注意”慢慢走进战士们的心里。战士们在晨曦中把门板复位、把铺草捆好的画面成为老百姓眼前的靓丽风景,红军严守纪律、爱护军民的好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交口赞誉。

“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”在湖南桂东首次被并列提出

“三大纪律”和“六项注意”先后于1927年底和1928年初相继诞生,成为约束部队的行动准则,第一次系统、完整地将两者并列提出又是在什么时候呢?

1928年3月,工农革命军到达湖南桂东沙田,其间出现了部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。4月3日,在桂东县沙田圩后的老虎冲三十六担丘的田中,毛泽东根据数月做群众工作的经验,将过去陆续提出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合并补充,正式宣布了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。

 

“三大纪律”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修改,第一,行动听指挥;第二,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;第三,打土豪要归公。“六项注意”则沿用先前在遂川提出的条文。

“三大纪律、六项注意”颁布后,不少战士把它记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、写在包袱布上,或者抄写在墙上。如今,桂东沙田的一些陈年老屋的墙上还依稀可见当年书写“三大纪律、六项注意”的笔迹。战士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把它作为检查行动的标准,奠定了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。这也赢得了群众的真心信赖,老百姓这样歌颂红军,“红军纪律真严明,行动听命令;爱护老百姓,到处受欢迎;遇事问群众,买卖讲公平;群众的利益,不损半毫分。”

从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演变为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

1929年1月,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,“六项注意”中又增加了两项:洗澡要避女人、不搜俘虏的腰包,形成了最初的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。工农红军的步伐一路向前、走过大江南北,对纪律的要求也在不断丰富发展。

三大纪律中,“行动听指挥”改为“一切行动听指挥”,“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”改为“不拿群众一针一线”,“打土豪要归公”改为“筹款要归公”,后又改为“一切缴获要归公”。

随着作战环境的变化,原先在南方宿营时要用“门板”和“稻草”铺地睡觉的情况,在红军主力长征转移到北方以后不再有了。这两项内容因与革命斗争的需要不相适应,在抗日战争时期也就不再出现。“八项注意”的内容相应地补充完善为:说话和气;买卖公平;借东西要还;损坏东西要赔;不打人骂人;不损坏庄稼;不调戏妇女;不虐待俘虏。

1935年10月,红15军团政治部秘书长程坦,在给官兵讲解布告时想到,如果把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这些军纪条文编成朗朗上口、通俗易懂的歌词,更便于红军官兵牢记。于是,他与任宣传科科长的刘华清商量,借用鄂豫皖苏区流行的歌曲《土地革命已经成功了》的韵律,完成了《红色军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》。由于歌词易记、旋律简单,这支嘹亮的军歌很快在部队中传唱开来。战士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歌唱中重温纪律要求,人民军队的好作风也随着清脆的歌声荡漾开去。

1947年10月10日,由于解放战争对人民军队的政治纪律、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提出更高要求,毛泽东起草了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》(又称“双十训令”),对原先“各地各军略有出入”的内容作了统一规定。《训令》指出:“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,实行多年,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。现在统一规定,重行颁布。望即以此为准,深入教育,严格执行。”

 

三大纪律是:一、一切行动听指挥;二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;三、一切缴获要归公。八项注意是:一、说话和气;二、买卖公平;三、借东西要还;四、损坏东西要赔;五、不打人骂人;六、不损坏庄稼;七、不调戏妇女;八、不虐待俘虏。

自此,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,成为全军的统一纪律。它对统一全军纪律,加强部队的思想和作风建设,具有重大的意义。

党和军队建设的传家宝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,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。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由小到大、由弱到强,无往而不胜的重要法宝和经验总结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,是这一历史经验的成功诠释。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之所以传唱至今,历久不衰,从形式上看,通俗易懂,利于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;从实质上看,它是党和军队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鲜明体现,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充分展示,是党和军队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的根本所在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断丰富完善并得到坚定的贯彻执行,增强了革命军队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,培育了优良传统和作风,对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都有着深刻的影响,成为党和军队建设的传家宝。(原文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,本文有删减)